研读 | 从署办税函【2025】7号文看适用协定税率等有关进口商品执行加征关税措施及原产地申报方式。
文中表述内容并不多,但逻辑理解需要知识扩展,该文的简要重点意思应该是:从优惠贸易协定国家进口适用优惠贸易协定的货物(但根据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判断仍属于原产美国的,加拿大我们先忽略),仍适用优惠的协定税率。但是,今年税务会公告加征的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不能豁免。也就是将来企业拿着FORM E、RCEP证书进口集成电路等按122号令判断不符合实质性改变规则的商品时,该加征关税的依然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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