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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1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洪都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各项优惠贸易安排,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简化从出口国(地区)途经第三方国家(地区)运输进境的原产货物享惠单证提交要求。
海关总署于2024年7月30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为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本次规章制定的背景情况和重点内容,现就有关问题做解读。
在昨天(8月6日)举行的苏州地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颁证仪式上,《苏州市支持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发布。《措施》主要围绕建设企业聚集高地、赋能业务发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方面出台19条AEO企业联合激励措施,支持海关对苏州发展的重点产业进行培育和孵化,更大力度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让广大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助力苏州开放型经济发展。
为更好服务外贸质升量稳,持续提升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获得感,现就处理高级认证企业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且及时改正的有关事项公告: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恭喜“月立集团”通过AEO高级认证评审,获得宁波海关2024年首张AEO高级认证证书。
为进一步提升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与服务水平,简化管理模式,降低管理成本,海关总署决定开展加工贸易账册整合优化工作,将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和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整合统一为“加工贸易账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