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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海关总署106号公告发布的新《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上篇我们综合说明了标准的变化概况、通过标准变化、重点指标变化及注意事项。而当我们仔细对照研读每一个认证指标项、每一个字眼时,我们会发现里面仍有较多细节变化点。而对于细节变化,本期将以“增、删、改、合”四个角度来进行再次分贝总结,以便于大家一文知概况。
“进出口活动管理”在AEO认证中作为一项综合条款来设定,而对应的准入控制、单证控制、单证保管则作为其配套而构成完整的进出口业务控制体系。较多的企业对于本条款的要求理解并不透彻,对于如何构建具体的进出口业务管控体系也不清晰。
这两周,在2家企业开展进出口专项审计,其中都发现同样的问题“内销补税价格不准确”,只是情形不同,对此,就实际例子改编分享一下,本文先谈谈其中一份较为明显的补税价格错误事例。
昨日海关总署网站公示2022年第78号公告(关于发布2022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对此将公告发布的归类决定,按照决定号、商品名称、税号进行简化梳理后,供大家便捷查阅,具体还是看原公告中的商品详细信息来判断符合性。 1、新公布的归类决定包括2个批次,分别为: (1)海关总署基于“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制订和发布的“2022年商品归类决定”,合计164条。 (2)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合计33条。 2、公告商品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