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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的公告(2023年第198号,以下简称《裁量基准(三)》),为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裁量基准(三)》的制定背景、基本框架以及重点内容,现就有关问题做解读。
进入2024年度,面临本年度认证复核的高级认证企业,开始正式进入赛道! 虽然多数企业因为疫情错过了持续完善, 因为2023年的时光飞逝,错过了前置的准备, 但即便如此,我们依然需要正确的对待, 不论这5年期间,公司的实际经历如何,到眼前即将重认的档口,我们还是需要坦然面对,积极改善和筹备。
为推动落实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进一步优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现就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现予以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决定在综合保税区先行先试,在分送集报业务领域推行区内高级认证企业(AEO)免除担保措施。
对于海关事务管理合规,这个概念是我们每个关务人员日常接触最多的话题之一。无论是海关、还是企业或是第三方都在不断提及守法、合规字眼。着眼于企业实际,我们如何看待关务的整体合规管理,如何从每个业务细节看合规管理措施。对此,我们顺着合规的思路,理一理合规综合管理的脉搏。
2023年10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136号公告(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领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