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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第一批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并予以公布。
2023年12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的公告(2023年第198号,以下简称《裁量基准(三)》),为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裁量基准(三)》的制定背景、基本框架以及重点内容,现就有关问题做解读。
进入2024年度,面临本年度认证复核的高级认证企业,开始正式进入赛道! 虽然多数企业因为疫情错过了持续完善, 因为2023年的时光飞逝,错过了前置的准备, 但即便如此,我们依然需要正确的对待, 不论这5年期间,公司的实际经历如何,到眼前即将重认的档口,我们还是需要坦然面对,积极改善和筹备。
为推动落实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进一步优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现就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现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