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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进出口企业,进一步推动“企业问题清零机制”落地生效,实现“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工作目标,南京海关全新上线“南京海关企业问题清零工作管理系统”。自2019年8月20日起,广大进出口企业即可通过“南京海关企业问题清零工作管理系统”在网上向海关提交影响企业业务开展、需要海关协助解决的复杂疑难问题,受理海关将及时受理反馈,专治“疑难杂症”。
海关可接受东盟成员国自2019年8月1日起签发的符合本公告附2所列格式的原产地证书,以及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签发的符合海关总署令第199号附件1所列格式的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