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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配套执行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2号同时废止。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促进综合保税区升级 打造高水平开放新平台 决定推出便利化改革措施 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注销难”问题
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1585个税目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惠及范围广(详见附件清单)。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和加快推进通关便利化的措施
原海关电子税费支付系统停止使用,改为柜台支付方式或登录“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平台使用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缴纳海关税费
“摄像机控制单元HDCU-2080”等4项归类行政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