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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执行,秒读:1、出口产品必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2、出口企业或代理出口企业须确认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在药监网站公示的企业范围内,如果不在里面,证书可能就不可信。、出口海关申报时,须提供“出口医疗物资声明”
优化促进跨境电商新措施: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管理措施、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新措施,对跨境电商业务新利好!
近期,都有哪些海关相关新政策、新规定开始实施?快来了解一下吧!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高水平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海关总署研究决定对部分加工贸易业务办理手续进行精简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做公告。
2019年11月1日,海关总署企管司组织编辑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指南》,公开发布,供广大进出口企业参照执行。
2019年6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继续简化一体化通关流程,实施进口概要申报、完整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大幅压缩通关时间”。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企业将105个申报项目分为两步分别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