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读法规 | 总署公告62-63号/市场监督局联合公告21号等
对于4月29日-5月8日期间,进出口业务主要的政策法规信息汇总和简要批注简析如下,
1、海关总署【2020】第63号
5月7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63号公告《关于扩大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范围的公告》
【内容秒读】
新增以下输入3个国家的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
1.出口印尼、新加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可以自助打印;
2. 出口印度的《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可以自助打印;
总署公告原文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038667/index.html
【延伸】
A.截止目前共18种原产地证书,可以自助打印
B. 打印方式:
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打印海关审核通过的版式化原产地证书。(操作手册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行下载。)
总署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414184/index.html
2、海关总署【2020】第62号
5月3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63号公告《关于中国鸭肉出口哈萨克斯坦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内容秒读】
1)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鸭肉出口哈萨克斯坦。
2)公告了《中国鸭肉出口哈萨克斯坦检验检疫要求》
总署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037104/index.html
3、市场监督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20】第21号
4月29日,市场监督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的公告》
【内容秒读】
1)公布了最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共涉及103项商品;
2)明确了各涉及强制认证产品的认证方式(第三方认证方式、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市场监督总局公告原文链接:
http://gkml.samr.gov.cn/nsjg/rzjgs/202004/t20200429_314844.html
往期秒读法规内容
秒读法规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7,48,49,5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