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整理:4月2日《海关信用管理办法配套制度线上答疑》
1、关于原一般认证企业转为认证企业的问题及申请流程
问题: 原一般认证企业如何转为认证企业?具体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回答:
- 纠正概念: 新的信用管理办法规定,信用等级由海关认定,并非企业主动“转”。
- 政策依据: 根据2026年第32号公告,2021年11月1日前认证的原一般认证企业,有机会被认定为“认证企业”。
- 申请条件: 在4月30日申请信用状况评估之前,企业没有失信记录、未被认定为失信企业、未从高级认证降为常规企业等情形。
- 申请方式: 海关已通过“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服务平台”的“问卷”栏目上线申请功能,企业可在线提出申请。
- 后续流程: 海关将在4月30日后,根据企业申请情况进行信用等级认定。
2、 关于高级认证企业简易复核中的信用状况问题
问题: 企业如何知道自己的信用评估状况?信用状况为“优秀”和“良好”的企业,在简易复核流程上有什么区别?
回答:
- 如何获悉信用状况: 海关通过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动态评估,并通过“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点对点向企业推送评估结果。
- 不适用简易复核的四种情形:
1. 被海关实施稽查(因主动报告实施的稽查除外)。
2. 正在被海关实施风险核查(按企业自查核查结果认可模式开展的核查除外)。
3. 因涉嫌违法被刑事或行政立案调查(以简易程序立案的轻微情节除外)。
4. 出口货物被境外通报,正在接受海关调查或核查。
- “优秀”与“良好”的区别:
- 评估为“优秀”: 直接免于复核,海关直接下发通过复核的决定书。
- 评估为“良好”: 进行针对性实地复核,只检查影响信用评估状况的关键项。
3. 关于分支机构AEO认证的申请地点和财务报告问题
问题: 总公司在深圳,两家分支机构在上海和成都。申请AEO认证,是分别向三地海关申请吗?分支机构能否提供总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回答:
- 申请地点: 海关对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信用等级实行分开认定。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在海关备案后,可分别向各自所在地海关申请AEO认证。
- 财务审计报告: 分支机构需提交记载有本机构财务信息的审计报告。如果总公司审计报告中已单独列明了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收入、盈利等信息,可以直接使用总公司的报告;否则,分支机构需要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4. 关于已认证为高级认证的分支机构如何过渡的问题
问题: 目前分支机构是高级认证企业,根据新办法要怎样过渡?
回答:
- 过渡方式: 4月1日后,现有高级认证企业的分支机构,其信用等级正常过渡,仍为高级认证企业。
- 后续管理: 海关后续会根据信用评估状况,按照新办法对分支机构进行复核。
- 特别提醒: 对于以前未经认证、通过信用等级联动直接认定为高级认证的分支机构,海关将陆续安排实施复核。
5. 关于失信信息与降为失信企业的关系问题
问题: 是不是有了失信信息就意味着要被降级成为失信企业?
回答:
- 概念区分: “失信信息”(如行政处罚信息)与“失信企业”等级没有一一对应关系。
- 举例说明: 常规企业因一个1万元的行政处罚,不会被认定为失信企业。
- 认定标准: “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的认定,严格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执行。
6.关于守法规范标准中的“高质量查获”问题
问题: 什么是“高质量查获”?是以申报时还是复审后为准?如何查询?
回答:
- 定义: “高质量查获”以企业日常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经查验后的处理结果为准。
- 查询方式:
- 海关会对高质量查获次数或比例较多的企业进行提醒、警示和约谈。近期已形成第一批相关企业名单下发至各直属海关。
- 海关正在优化“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后续将向企业直接推送相关信息。
- 海关正在制定《企业指南》,将包含对“高质量查获”的详细解释。
- 补充说明: 正常放行、三单改单、担保放行等不算作查获。申报与实际显著轻微不符、无过错、不涉证不涉税且不需改单或删单的,也不影响查获统计。
7. 关于AEO认证是否需逐层申请的问题
问题: AEO企业的认证是否需要逐层申请(例如,先申请认证企业,再申请高级认证企业)?
回答:
- 不需要逐层申请。 企业可根据自身状况,直接申请成为“认证企业”或“高级认证企业”。
8. 关于新规中的“失信信息修复”与原“信用修复”的区别
问题: 新规中的“失信信息修复”与原来的“信用修复”有什么区别?
回答:
- 新规“失信信息修复”: 指企业失信信息的停止公示,即行政处罚从公示平台或“信用中国”网站撤下。不等于处罚不存在。
- 原“信用修复”(251号令): 指失信企业提前申请调整信用等级。
- 当前政策: 新办法虽将“信用修复”统一为“失信信息修复”,但保留了失信企业提前申请调整信用等级的制度。例如,因信用管理办法第15条(三、四、六、七项)情形被认定为失信的企业,符合条件(认定六个月或三个月以上)可申请提前调整。
9. 关于新版AEO证书编码变化的问题
问题: 新版AEO证书的编码为什么发生了变化?具体如何调整?
回答:
- 变化原因: 为适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要求,保证编码的延续性、唯一性和准确性,并提升与互认国家(地区)的数据交换质量。
- 新编码规则: `AEOCN`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至17位`的主体式编码。
- 后续安排: 海关总署将通报给互认国家(地区)海关,并发送最新中方AEO企业信息。企业需将新编码告知境外贸易伙伴,以便准确申报并享受便利。
10. 关于新标准中财务指标的调整问题
问题: 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基本达标是否会影响认证?新财务指标有哪些变化?
回答:
- 指标丰富: 原单一的“资产负债率”指标,调整为偿债能力(4项指标)和盈利能力(5项指标)。
- 达标标准放宽:
- 4项或5项指标中,分别有2项及以上符合要求即为“达标”;有1项符合即为“基本达标”;全部不符合才为“不达标”。
- 指标差异化: 区分了生产型和非生产型企业、高级认证和认证企业。例如,高级认证企业资产负债率:生产型不高于85%,非生产型和报关企业不高于75%;认证企业则相应放宽10%。
- 盈利能力考核: 此项为新增,目前仅考核高级认证企业,不考核认证企业。
- 不达标的处理: 财务指标不达标不会被直接取消资格。企业可申请1年整改期,下一年度达到基本达标以上即可。
11. 关于信用评估状况的推送时间和内容
问题: 什么时候会向企业推送信用评估状况?具体包括什么信息?
回答:
- 推送时间:
- 高级认证企业: 预计下周(答疑日为本月2日)之前首次推送。
- 原一般认证企业: 预计5月中上旬前推送,用于过渡为认证企业的等级认定。
- 推送方式: 通过“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点对点推送到企业注册账号。
- 包含信息: 信用评估总分、信用评估状况(优秀/良好)、单项评估分支等。未来平台将设企业专属空间,动态展示各项评估结果。
12. 关于认证企业的便利措施及出台时间
问题: 管理措施何时出台?认证企业是否也会有便利措施?
回答:
- 措施清单: 海关正在梳理和完善,便利措施清单将进一步拉长,获得感更强。
- 措施梯度: 高级认证企业和认证企业的便利措施有梯度。认证企业获得感明显优于常规企业,高级认证企业优于认证企业。
- AEO国际互认: 海关正推动认证企业参与AEO国际互认,未来也有机会享受互认国家(地区)的通关便利。
- 出台时间: 便利措施清单正在拟定中,将于近期公布。
13. 关于复核期间被海关稽查,复核终止后怎么办的问题
问题: 如果在复核期间被海关稽查,按规定会被终止复核。终止后要怎么办?
回答:
- 时间不计入: 稽查、核查等调查期间不计入认证时限。
- 终止后处理:
- 若终止时间超过90日,认证程序将终结(办结)。
- 稽查核查结束后,海关会恢复复核。在此期间,企业不会被暂停高级认证企业的管理措施。
- 海关将结合稽查核查结果,继续实施认证。
- 对简易复核的影响: 简易复核的依据是动态信用评估。只要稽查核查结果没问题,信用评估仍为优秀或良好,海关仍会按简易复核程序办理。
14. 关于新标准中加分项(环保、优秀报关员等)的问题
问题: 企业如何获得加分?原报关员/报检员资格是否算作海关认可的关务证书?
回答:
- 加分机制: 设置了正向加分激励。进出口收发货人有6种加分情形,报关企业有3种。高级认证企业最多加2分,认证企业最多加3分。
- 荣誉称号加分: 获得国家级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国优秀报关企业”等,提供证书或官网截图,核实后可加分。
- 关务水平评估加分: 报关人员通过海关主导的“关务水平评估”可加分。该评估方案正在制定,分初级、中级、高级。
- 原报关员/报检员资格: 海关已收到相关反馈,正在考虑。近期将组织问卷调查,摸清情况后出台合理方案。
15. 关于生产型企业申请AEO适用哪套标准的问题
问题: 公司是制造业(生产型)企业,申请AEO认证适用“进口货物收发货人的通用标准”吗?
回答:
- 适用原则: “通用标准+单项标准”模式,根据企业在海关备案的类型和实际从事的业务区分。
- 生产型企业: 通常注册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高级认证应适用《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中的通用标准。
- 涉及其他业务: 如还涉及卫生动植食等业务,还需适用相应的单项标准。
- 非报关单位: 对于不具有报关单位身份的企业,原则上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标准进行认定。
16. 关于报关企业无车队,如何执行货物和运输工具安全标准的问题
问题: 报关企业自身没有车队,由合作供应商提供运输服务。对于标准中的“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安全”,应如何执行?认证时如何把握?
回答:
- 标准适用: 报关企业若提供货代、运输、仓储等服务,其货物、运输工具安全标准应依照“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相应标准执行。
- 执行要求:
- 将相关安全标准(如封条、出口货物监装等)明确传达给合作方(客户、供应商),确保其清晰知晓并落实。
- 作为委托方,报关企业需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合作方落实到位。
- 核心原则:业务可以外包,责任不能外包。
17. 关于信用评估“优秀”的企业,简易复核是否需要准备电子资料的问题
问题: 信用评估为“优秀”的企业,在简易复核时是否需要准备全套认证电子资料?需要准备几年的?
回答:
- 无需提交: 信用评估为“优秀”的企业,免于现场复核,海关直接下发通过通知书。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供认证电子资料。
- 企业责任: 高级认证企业需对自身持续符合标准的情况进行内部管理,全盘掌控每年度的情况。
- 资料准备时间跨度: 从上一次认证通过后,一直到本次复核的时间节点。
18. 关于同一集团的多家AEO企业能否合并复核的问题
问题: 同一个集团的三家公司都在深圳,但位于不同关区。复核时,是否可以整合到一个关区只做一次复核?
回答:
- 政策原则: 办法规定高级认证企业每5年复核一次,认证企业不定期复核。复核由直属海关在关区内统筹组织实施。
- 可行性: 如果对企业有利,就近或统筹安排统一复核并不违反规定。但这取决于深圳海关根据整体工作安排的视情决定。
- 建议: 有具体问题可向深圳海关进行咨询。
【下篇】
1.关于“严重失信企业”的认定标准,特别是与刑事处罚的关系
问题:(网友问题隐含)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免于刑事处罚,是否会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
回答:
-区分标准: 只有被人民法院既追究刑事责任,又予以刑事处罚的,才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
-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情节相对轻微,虽构成犯罪但免于刑事处罚的,不列入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梯度设计: 严重失信企业与失信企业之间存在梯度差,严重失信情形是基于失信情形中较严重的情形提出的。
-直接认定: 企业既有失信行为又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海关直接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无需先被认定为失信企业。
2. 关于总公司降级是否影响分支机构信用等级
问题:总公司降级了,分支机构的信用等级是否要从下调?海关系统能否及时调整?
回答:
-分开认定: 海关对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信用等级分开认定,不会自动联动调整。
-需要注意的情形: 如果总公司或分支机构本身是高级认证企业或认证企业,当其中一方被认定为失信或严重失信企业时,会影响另一方申请高级认证企业。但常规企业或高级认证企业之间不互相影响。
-分支机构单独申请: 总公司不是高级认证企业,分支机构完全可以单独申请高级认证企业。
-报关人员范围: 标准中的“报关人员”是指在海关已备案的报关人员。企业需及时注销已离职人员的备案。
3. 关于新办法实施前已准备的材料是否需按新标准修改
问题:4月1日前已按旧标准准备了认证材料,新办法实施后是否需要全部修改?
回答:
-已受理未决定的申请: 4月1日前已受理的高级认证申请、复核等,原则上按原251号令执行。但如果新办法(282号令)对企业更有利,则按新办法执行。
- 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复核: 若企业财务状况符合旧标准(106号公告),则财务状况视为达标。
4. 关于查询海关信用等级及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问题:如何查询海关信用等级?如何查询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回答:
-海关信用等级查询: 可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发改委正在紧急更新,后续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若评价结果暂未更新,认证时不会因此扣分。海关认证人员实际上掌握该评价结果。
5. 关于海关快办案件的处罚信息是否属于轻微违法信息及是否公示
问题:快办案件的处罚信息是否属于轻微违法信息?是否会对外公示?
回答:
-不属于轻微失信信息: 轻微失信信息指警告、通报批评、以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快办案件不是简易程序,其违法性质不一定轻微(罚款可达3万元)。
-需要公示: 快办案件的处罚信息需按有关规定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6、 关于2026年内部审计应按旧标准还是新标准
问题:2026年的内部审计要按照旧标准还是新标准来?
回答:
-目的: 内审是为了发现进出口活动不规范问题,以及确认企业持续符合认证标准。
-业务不规范问题: 按海关现行制度、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不受新旧标准影响。
-持续符合标准问题:
- 审查以往已发生情况时,按当时的公司文件要求执行。
- 但今年内审需增加一项:梳理公司流程文件是否符合新标准,如有缺失需修订完善并告知相关人员。
7. 关于信用信息年报的报送规定、渠道和时间
问题:信用信息年报的报送规定、渠道和时间要求是什么?
回答:
-多报合一: 海关信用信息年报已纳入工商年报“多报合一”管理,通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报送渠道: 在工商多报合一栏目的“海关专栏”填写。若该栏目缺失,可通过“单一窗口”单独报送。
-新增条款说明: 新信用管理办法新增年报条款,是为了在部门规章层级明确企业义务。未来年报内容可能修订,以海关最新公告为准。
8. 关于高级认证企业简易复核时是否需按新增标准提交资料
问题:企业符合简易复核条件,但新标准有新增内容,是否需要追加提交资料?
回答:
-评估为“优秀”: 免于现场复核,直接下发通过通知书,无需提交新增资料。但企业需自主按新标准管理。
-评估为“良好”: 进行实地复核,会检查影响信用评估状况的关键项,也会检查新增标准的内容。企业需按新标准准备相关制度和执行记录。
-过渡规定: 32号公告第22条明确了新旧标准过渡问题,财务状况仍认可106号旧标准。
9. 关于被下调为常规企业后何时可重新申请认证
问题:公司被下调为常规企业,4月1日后是否可以马上申请成为认证企业?
回答:
-一般规定: 高级认证企业因复核未通过被下调为常规企业,一年内不能申请认证。
-过渡期特殊政策: 对于4月1日之前被下调、且不满一年的企业,不受时间限制,可以直接申请成为认证企业(第二档AEO)。但若想申请高级认证,仍需满一年。
-建议: 可先申请认证企业,通过后再申请高级认证。
10. 关于旧版AEO证书换领新版证书的问题
问题:旧版AEO证书什么时候可以换领新证书?分支机构可否申请?用章是什么?
回答:
-换领时间: 海关自4月1日起陆续核发新版证书,现有高级认证企业可凭原证书向所在地海关申请换发。
-分支机构: 被认定为高级认证企业的分支机构,也可申请换发新版证书。
-用章: 仍使用直属海关的行政印章。
11. 关于高级认证企业守法规范不达标如何整改
问题:高认企业涉及守法规范不达标,要如何整改?
回答:
-可整改范围: 除附加标准外,全部认证标准均可整改。整改期间保留原信用等级,但暂停管理措施,按常规企业管理。
-整改期6个月: 适用于内部控制标准(除内审外)、贸易安全标准。
-整改期1年: 适用于内部审计与改进、财务状况标准、守法规范标准、单项标准中的守法规范指标。
- 对于已发生的处罚,1年整改期是观察期:企业整改后,在观察期内不再发生新的立案或处罚,则视为通过整改。
-整改期满后: 企业须在15日内提交整改报告。海关检查通过后,恢复原信用等级管理措施。不能提前申请。
12. 关于原一般认证企业申请信用评估与申请高级认证的区别
问题:(主持人澄清)4月30日前在平台上申请的是什么?
回答:
-澄清: 4月30日前通过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申请的,不是申请高级认证,而是原一般认证企业申请信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能否成为认证企业。
13. 关于追缴税款与补缴税款的区别,以及是否会导致严重失信
问题:追缴税款和补缴税款有什么区别?被追税是否会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
回答:
-追税分两种:
- 非企业原因: 海关依法追缴,不处罚,不认定为严重失信。
- 企业原因: 被依法追征欠缴税款且被行政处罚的,才可能影响信用等级。认定依据是处罚决定。
-结论: 并非所有追征税款都会被认定为严重失信,关键看是否因企业原因且有行政处罚。
14. 关于4月1日前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的企业如何过渡
问题:4月1日前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的失信企业,新办法实施后是否还会被降为严重失信企业?
回答:
-不会。 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海关将在4月1日后将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的企业统一移出。
-后续: 4月1日后,只有出现符合新信用管理办法第16条情形的,才会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并列入名单。
-建议: 被移出的企业应珍惜机会,避免再次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5. 关于认证企业和高级认证企业的申请是否循序渐进
问题:(网友问题)原一般认证企业申请恢复成为认证企业后,今年又准备申请高认,是否有冲突?
回答:
-没有冲突。 企业可先在4月30日前申请信用评估恢复认证企业身份,之后继续申请高级认证。也可以放弃恢复,直接申请高级认证。
16. 关于操作指南(企业指南)预计公布时间
问题:操作指南预计什么时间公布?
回答:
-海关正在起草《企业指南》,已组织专家研究。会将直播间收集的疑问尽量纳入,做到一看就懂。
-将尽快审核并按程序对外发布公开。
17. 关于企业如何查询自身信用状况(重复问题)
问题:(再次提问)企业如何查询自身的信用状况?
回答:
-海关将通过“中国海关企业信用服务平台”点对点向企业推送信用评估结果。企业等待推送即可。
-多个操作员账号一般都可查看。具体问题可通过平台咨询栏目提出。
18. 关于报关企业接受委托后客户突然成为失信企业,是否符合标准
问题:报关企业与客户签署委托协议时客户不是失信企业,但代理报关过程中客户突然被下调为失信企业,正在进行认证的报关企业是否符合标准?
回答:
-标准要求: 报关企业在接受委托前应查询客户信用等级(可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并约定客户信用变化时及时告知。
-特殊情况处理: 海关会给予合理的期限让企业处置问题,不会立即判定不达标。
-提示服务: 海关将通过信用管理服务平台,对报关单上出现失信客户的情况向报关企业推送提示。
19. 关于4月30日申请截止的再次澄清
问题:(主持人再次强调)哪些企业需要填写申请表?
回答:
-只有原一般认证企业才需要在4月30日前在平台上填写信用评估申请表。
-常规企业、高级认证企业、希望成为高级认证的企业,都不需要填写此表。高级认证申请无截止时间限制。
20. 关于申请高级认证时现场审核通过是否直接发认证企业证书
问题:申请高级认证企业时,海关现场审核后认为符合标准,是否直接签发认证企业证书?
回答:
-不会。 企业申请高级认证,海关按高级认证标准实地认证。符合则发高级认证企业证书;不符合则未通过。
-若想申请认证企业(第二档),需单独按认证企业标准申请,符合后才发认证企业证书。
21. 关于整改期间适用哪种管理措施,以及是否适用新标准
问题:整改期间对应哪种管理措施?整改是否适用新的高级认证企业标准?
回答:
-整改期间管理措施: 暂停高级认证企业措施,按常规企业管理。
-另一种选择: 企业也可不申请复核整改,若仍符合认证企业标准,可直接转为认证企业,适用认证企业管理措施。
22. 关于如何知道自己是否为“原一般认证企业”
问题:怎么才能知道自己是不是原一般认证企业?是否包括以前的A类企业?
回答:
-可向所在地海关咨询查询。
-不包括更早的A类企业。原一般认证企业是指实行237号令管理办法时的原一般认证企业。A类企业上次办法修订时大多已转为一般认证企业。
23. 关于企业抬头变更是否影响AEO认证资质有效性
问题:企业抬头发生变更,是否会影响AEO认证资质的有效性?
回答:
-企业名称变更一般不影响认证资质。
-如果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进而影响资质。只要持续符合标准,资质一般不受影响。
24. 关于新标准删除制度要求,是否意味着企业可以不制定制度
问题:新标准删除了大部分制度要求,企业是否可以不制定相应制度?
回答:
-优化原因: 原制度文件要求多、负担重,且存在“两层皮”问题。
-新标准导向: 强调“做什么”和“达到的效果”,企业应贴合自身实际,为规范管理仍可形成岗位流程和操作指引。
-认证重点: 重点关注执行情况和执行成效。制度不是必须项,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制定。
25. 关于原一般认证企业有两次小额处罚,是否影响信用评估
问题:原一般认证企业过去两年有两次处罚(金额不到1万),是否会影响信用评估结果?
回答:
-海关画像系统建立了五大类170余个评估指标(基本属性、经营行为、业务规范性、行政处罚、外部信用状况)。处罚已纳入评估范畴。
-虽然可能不影响信用等级,但会影响信用评估结果。建议企业杜绝“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心态,小错误也要避免。
26. 关于企业拆分时新公司能否继承原高认资质
问题:企业拆分,在保持现有企业基础上新成立一家公司。新公司能否继承原高认资质?
回答:
-判断依据: 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变更。
-代码不变的公司(B公司): 可继续适用高级认证企业,海关会适时开展复核。
-新代码的公司(C公司): 认定为常规管理企业,可随时按条件申请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