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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原产地核查,以及出口企业在申请的原产地证书被进口方海关质疑后应该如何应对?带大家一起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2020年,为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对2014年第90号公告中明确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了调整。该公告将原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除199个十位商品编码;同时,对部分商品禁止方式进行了调整。近期,海关陆续收到了大量针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的社会关注和公众咨询。我们对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了整理汇总,以期更好地回应关切。
昨日头条新闻的热点资讯:进境包裹标注“衣服”,实则为活体昆虫!青岛海关查获超7000只黑腹果蝇。这里也简单说明一下,作为进出口收发货人应该如何防范该类涉及环境、安全等卫生事项,及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符合海关AEO要求,也切实与海关共同防范风险。
【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高级认证企业、常规企业和失信企业”(取消“一般认证层级”)】,尽管绝大多数企业,对一般认证企业是【不舍的】,对此【希望】和【建议】保留一般认证,但大的方向,基本已是确定,而调整成后的3个信用等级,其中:高级认证企业和失信企业保持不变,“常规企业”对应现有的“一般信用企业”,目前对于一般认证企业的具体过渡方案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