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说AEO(16):新标准下,从事“加工贸易保税业务”企业的注意点!

时间:2026-03-13     来源:一诺咨询,关务视角,太湖论坛    关键词:一诺咨询,AEO认证辅导,AEO认证新标准     浏览量:82


>>针对新的认证标准(征求意见稿),我们继续来研读一下其中关于“保税业务”的管理要求。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新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的“守法规范标准”部分,初看之下,可能会让人感到欢欣鼓舞——确实,它在对企业违法情况的硬性指标上,引入了“上年度进出口总值”的比例考核点,看似降低了门槛。但如果结合整套认证标准来看,又能隐约感受到,本次标准的调整整体上是在“强化守法规范和内部控制的要求”。这一点,我们这期先不展开全面讨论,而是先聚焦于一个局部,来看看其中值得关注的地方。


一、关于“守法规范标准”要求 新标准的通用标准“9.遵守法律法规”中规定:

(18)1年内无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5万元的行为,但单次处罚金额未超过上年度进出口总值万分之一的除外。

(19)1年内被海关行政处罚次数不超过3次或者违法次数不超过上年度报关相关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但累计处罚金额未超过上年度进出口总值千分之一的除外。

新规定对于大企业(进出口额较高)而言,确实显得更为亲和,让“单次处罚5万元”和“一年内累计处罚10万元”不再成为不可逾越的硬杠杠。但有一点需要我们特别留意:新标准在单项标准中增加了较多的守法规范硬性要求。如果企业涉及单项标准的业务范围,就需要将这些要求“叠加在一起来看”,这样得出的结论才更全面。



二、关于“单项标准:加工贸易以及保税进出口业务”如果企业从事加工贸易保税业务,那么在加工贸易保税业务管理上出现违规,就需要结合单项标准的对应要求来判定。而在我看来,这部分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


“单项标准5:加工贸易以及保税进出口业务”(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

(1)实施专用账册管理的,通过企业内部信息系统与普通账册加以区分。

(2)2年内手(账)册未发生超期未报核情形。

(3)开展外发加工业务的,2年内未发生不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情形。

(4)1年内违反加工贸易以及保税进出口业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不超过 1 次。


那么,针对这4条,我们就需要特别注意:

先说说第(4)条:1年内涉及加工贸易处罚不超过1次。

这意味着,企业一年之内涉及保税业务被海关处罚的次数最多只能有1次。如果被处罚2次及以上,无论累计金额是否超过10万元,也无论是否超过上年度进出口额的千分之一,哪怕两次违规的处罚金额都低于1万元,都将面临不达标。此时,就不能只看通用标准了。

对于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从海关的违规处罚公示来看,最常见的处罚点包括:内销问题(内销数量、串料、价格)、单耗问题、外发加工问题、残次品与边角料处置问题等。后续在这些管理环节上,企业需要特别加强管控。


再说第(1)条:专用账册下的物料在ERP、关务系统中进行区分。

这条特别强调的是,同时执行专用账册与普通账册的企业,需要在内部管理系统上进行区分。这看似不难,但了解前期海关总署2025年83号公告和116号公告关于专用账册管理的朋友们就会知道,如果要在ERP中严格区分“专用账册下的保税料、普通账册下的保税料、非保税料”,从库位设置、物料号设置等角度进行区分管理,对于业务复杂的企业而言,仍然存在较大的难度。


再说第(2)条:2年内未发生账册超期未报核情形。

这条硬杠杠对于高级认证企业来说尤其需要注意:绝不可以出现保税账册超期未报核的情形。所有报核都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或延期期限内完成,否则一旦触犯这条,就是一票否决。


最后说第(3)条:2年内未发生外发加工未备案情形。

这条比较明确,强调的是开展加工贸易保税业务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外发加工备案手续。从海关的处罚案例以及我们日常对企业的进出口合规审计来看,经常有企业发生保税货物外发却未及时备案的情况。这里常见的原因主要有:①生产计划部门自行决定外发,关务部门不知情;②某些环节出现保税物料外发(例如送到外面进行检测后返回),企业未将其视为外发加工去办理备案。在新标准下,如果企业触犯该条款并被海关稽查认定为外发未备案,对于高级认证企业来说同样是一票否决。


综上所述,对于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高级认证企业,需要特别关注保税业务管理的合规性,避免因保税业务出现问题,导致企业无法申请高级认证,或从高级认证等级降级。


三、关于高认企业涉及“加工贸易以及保税进出口业务”的管控建议基于上述分析,对于高级认证企业,就会有一个延伸的潜在管理要求:在新标准的要求下,企业就需要更加强化加工贸易保税业务管理。


1、完善管理制度: 虽然新的认证标准本身未对企业的管理制度、程序等作出相应要求,但作为保税业务经营企业,为保障合规,建立相应的管控程序是非常必要的。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适当建立以下管控程序:

1)保税业务备案和核销管控程序

2)保税单耗备案与申报管控程序

3)保税内销管控程序

4)保税废料废品、边角料管控程序

5)保税外发加工管控程序,,,等。

2、加强内部培训: 认证标准中同样未要求对保税业务开展相应的内部培训,但为了内部管理合规、层层防范风险,保税业务知识和内部控制管理的培训又必不可少。

3、提升信息化管理: 认证标准中没有明确要求保税业务的信息系统管理规范,但为了确保保税管理合规,防范内销、外发、BOM错误等情形,企业也应考虑建立信息化的管控措施。

4、强化内部审计: 在内部审计中,加强对保税业务各项管理的合规审核侧重点,防患于未然,也显得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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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者“姑苏leo”

邢玉平 (姑苏leo)
  • 苏州一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人.合伙人
  • 湖南大学毕业、同济大学MBA
  • 国际贸易合规师、商品预归类师、TFC论坛发起人
  • 江苏报关协会和海关出版社外聘讲师
  • 10年涉外企业进出口合规管理+15年资深咨询经验
  • 创建AEO辅导体系和工具,先后主导和参与AEO认证辅导企业250多家

  • 精通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内部控制与保税管理,先后主导和参与进出口合规审计及合规体检项目300多个

  • 专研企业的涉外税收方案筹划,先后涉及涉外税收优化专案咨询近20个。

  • 海关法规与进出口业务培训讲师,公开课和内训授课700多次,学员逾1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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