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新高级认证标准变化(一):涉检条款调整,回归到出入境管控本质要求

时间:2021-11-08     来源:关务视角    关键词:高认标准,涉检条款调整,出入境管控,一诺咨询,关务咨询,认证辅导     浏览量:1071

原创 姑苏leo 关务视角 20211108

简述

    2021年11月2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1年第88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本次调整总体条目虽然不多,但细读其中调整部分,还是能让我们感觉到一个明显的变化,认证指标项的设置更加明确、更加贴近认证的核心“进出口业务合规控制和涉及贸易安全控制”。

    而这其中直接表现在涉检业务管控环节:“原质量管理”、“单证保管”、“新准入控制”相应条款内容的调整。

    本次新标准的变化总体幅度不大,趋于平稳过渡,其中主要涉及到守法指标和涉检指标的调整。

而对于涉检指标的变化,也是本次调整的重点变化之一,对此简单研读如下:


一、删除“质量管理”、保存技术标准规范”更加合理

AEO认证中涉及到进出口业务的内控管理,其本质上应该强调的是对于进出口业务的合规管理,而这其中鉴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分环节融合到海关之后,对于其中涉及进出口环节的检验检疫管理,也相应纳入到AEO认证标准之中,而这也导致2019版(2018年177号公告,现已废止)的认证标准中新增了“质量管理条款”及相应的涉及质量管控条款。


1,2019版的质量条款相关内容及其目的

原质量条款相关要求,主要关注到产品的质量控制本身,主要条款涉及到的管理环节为“进口涉检货物到厂后,建立企业自主进行检验管理规则”及“出口涉检货物建立企业自主对产品质量相关进行检验管理”,同时还兼顾了企业对涉及的货物技术标准规范的保管要求。

从条款上的出发点来说,海关是希望企业能够建立相应的质量自我管控能力和措施,并且由海关进行实地认证时,监督企业的实际质量管控情况,以此确保企业能够自主加强涉检产品的质量管控。


2,原“质量管理条款“对于企业质量控制的难点和实际意义

1)而从企业运行管理本质来说,产品质量是企业经营的根基,企业自身具备相应的质量管控目标和措施,且一旦涉及强制认证相关产品,同样受到市场监督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辖。而对于海关来说,更多是对涉及进出口环节中的涉检产品进行管控,主要采用的手段也是抽查检验。

2)企业申请AEO高级认证,海关原标准加强对企业的质量管控,从企业实际作业难点来看,主要存在几个方面:其一,部分涉及到进口法检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公司依据内部的质量管控规则采用了免检(如:关联公司进口/长期进口前期检验无问题及未出现过质量问题/非关键零部件等);其二,部分进口商品公司质量部门无法实施检验(如:化学品);其三,部分进口商品不涉及质量管控范围、也难以施检(如:进口设备)。

因此,原“质量管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部分企业产生操作难点。

3)企业因申请AEO高级认证,而需要对于企业原先未管控或难以管控的范围加强控制,从实际作业成效来看,更多企业依然遵循自己的质量管控措施,部分涉及到海关要求的部分,也仅在部分检验记录等层面增加了管控,从实质上来说,并未因此给企业产品质量把控带来实际的意义。


3,为何说删除质量管理更加合理?

鉴于上述描述,我们可以看出“原质量管理”条款的管理难点,因此,删除质量条款更加合理。


但是,删除质量管理条款内容,并不是涉及质量相关的就不需要管控,那么,对此,海关在质量管控中,回归到对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控制环节为中心来管控质量,包括:

1)对于涉及供货资质(商业伙伴安全条款)、安全准入控制(新增的“准入控制”条款)、出口商品的安全管控(目前尚未见条款明确),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管控重点之一。

2)对于进出口涉及检验检疫证件、涉检申报、涉检业务的管控记录(单证控制条款、单证保管条款),也是对进出口环节的直接管理体现。


4,其他条款中依然具有关联”质量管理”的内容,如何看待?

同时从本次删除“质量管理”条款来看,另有部分条款要求与原“质量管理”依然关联度较高,特别是:单证保管中单项标准(4)、(5)中涉及到的“生产、加工、日常检验监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之类的,本次调整之中,并未随之一并删除。


该部分也导致部分内容,从目前条款上来看,依然要具备相应的管理记录备查;实际执行层面,更多强调涉及出入境环节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而不是工厂的生产质控环节。


二、如何理解新增的“准入控制”条款?

本次认证标准调整中,新增了“准入控制”条款,那么对于该条款,应该如何看?

1,何谓“准入控制”,是否包括出口管制?

1)从认证指标字面来看,主要强调为涉及安全管控产品的进口准入管控要求,其控制目的是对安全、卫生、环境等环节的防护,强制要求。

2)条款中写到对于“进出口货物”是否存在安全准入要求,而该部分虽然写到“出口货物”,但从认证要求来看,还是单指“进口货物的准入要求”。所以从这个层面来看,并非与“出口管制”相关,主要还是涉检考虑。


2,“准入控制”具体涉及的情形大概有哪些?

涉及安全准入的,依据当前检验检疫监管重点来看,大概包括如:食品/药品、强制认证产品/危化品、固废/旧机电等进口管控。


3,“准入控制”与原“质量管理”有何区别?

原“质量管理“相关条款相关要求,主要强调的是质量管控本身,涉及到产品从供应商质量控制、到货检验、加工生产质量问题等,关系到产品的质量控制全流程。


而,“准入控制”更多强调的是进口产品涉及安全等方面的强制验证要求,涵盖供货资质、境外检验证书等验核措施。


三、AEO高级认证新标准中涉检的总体管理思路

新标准在内部控制和贸易安全调整中,其中整体涉检业务主要体现在准入控制、单证控制等6个条款之中,体现出在前期的资质管控和准入管控、涉检申报及办证环节管控、查验与到货检验环节管控三个层面。


大家在实际准备过程中应该综合统筹来看待,而不是一个个条款割裂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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