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海关拟取消AEO一般认证企业”的看法!

时间:2021-05-26     来源:关务视角,一诺咨询    关键词:AEO一般认证,海关,一诺,AEO辅导     浏览量:1923
原创 姑苏leo 关务视角 今天

【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高级认证企业、常规企业和失信企业”(取消“一般认证层级”)这是新的《海关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变化内容。


昨天上午,该信息在关务相关群内提及后,一下子在关务这个圈内就激起了千层浪。而下午有部分海关已经陆续通知辖区内的认证企业,就取消一般认证及现有一般认证企业的过渡方案,征集大家的建议和诉求。

 

尽管绝大多数企业,对一般认证企业是【不舍的】,对此【希望】和【建议】保留一般认证,但大的方向,基本已是确定,而调整成后的3个信用等级,其中:高级认证企业和失信企业保持不变,“常规企业”对应现有的“一般信用企业”,目前对于一般认证企业的具体过渡方案尚未公布。

 

虽然,笔者在2019年参加海关组织的认证知识培训中,听到有位授课老师提及海关在考虑将高级认证与一般认证合并,但这次听到较为“确切”的消息,也不免吃惊,毕竟距离2018年信用管理办法定稿及今年3月份发布“信用管理措施目录”也时隔不久,突然发布如此较大的变动计划,确实有些让人猝不及防。

 

昨日下午和傍晚,与几个一般认证企业的关务负责人沟通,多数是表示不理解、和茫然,毕竟有些企业达不到高认条件或并不想申请高级认证;当然也有企业表示如此方式也好,企业要么就认真做好达到高级认证,要么就做普通企业算了。


对此,从高认的企业获得感、高认的申请条件差距、企业下调为常规企业的实质影响、现有一般认证企业的应对准备等角度,谈一谈个人看法!

 

成为高级认证企业,“获得感”有何差别?

一直以来,都有较多的一般认证企业反映一般认证企业的便利措施太少,投入和享受的便利不成比例。而同时又有很多一般认证企业反映做不做高认区别不大,高认也没有太多实际的便利措施。

 

那么,我们客观的从海关公布的《海关信用管理办法》和《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发布》所发布的便利措施来看,高级认证相对于一般认证企业,主要多了哪些便利措施呢?

1)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比例: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以下(一般认证50%以下)

2)降低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和原产地抽批比例:进出口平均检验检疫抽批比例和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平均抽查比例降低至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抽批比例的5%以下(一般认证20%以下)。

3)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实施较低的常规稽查抽查比率、对同一家企业,定期管理类核查次数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4)可以申请免除担保:涉及“两步申报”模式下进出口货物税款的担保、涉及暂时进出境等海关特定业务的担保、涉及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的担保。

5)设立海关企业协调员:海关设立企业协调员,为企业协调解决在进出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6)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

7)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等。

 

而以上具体便利措施较多,从广泛适用于进出口收发货人企业类,实际直接关注的“获得感”的便利措施,主要有:降低海关的查验比率、减少稽核查频次、AEO国际互认、申请免担保这几个大项。

 

因此,相对来说,高级认证企业的便利措施比一般认证企业确实多了不少。对于部分进出口业务量较大或者涉及检验检疫类的企业,成为高级认证企业,实际的“获得感”会比较高;而部分进出口业务量不大,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的实际诱惑力就并不是太大,毕竟成为高级认证还要面临着三年重认一次的压力。

从“一般认证”到“高级认证企业”,申请条件差距有多少?

对于该话题,从三个方面来看:

首次,成为高级认证的条件中,还有2道硬杠杠,后续是否调整也要静待具体措施。

1)处罚金额:1年内无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金额超过3万元的行为,1年内违规处罚累计不超过5万,且违法次数5次下(或不超过报关单票数的千分之一),关务守法指标不好的企业将被拦在高级认证企业之外。

2)财务指标:财务综合状况指标核算要求比一般认证企业高,财务指标不好的企业将被拦在高级认证企业之外。

 

其次,从软硬件投入角度来看。

1)高级认证在监控、照明、门禁等安防设施上要求增高,企业申请高认,部分企业将增加该方面的硬件投入(对于本身硬件设施条件较好的一般认证企业,则增加投入较少,或者无差别)。

2)高级认证企业在信息系统角度,要求增加了可分析、可预警功能。(对于原先信息系统关务模块不完善的企业,将增加一定的成本改造系统,而原先已上较为完善的关务系统,则也是无差别。)

 

再者,从管理和执行角度来看。

1)高级认证企业要求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岗位,组织开展审计工作。(而目前一般认证企业也是需要审组织部门,该条实际开展方式差距也较小)。

2)高级认证企业对进出口活动实际管理合规与执行层面要求增高,体现在海关考核企业信用分和进出口活动穿行测试验证环节。(而目前认真按一般认证作业的,也在完善进出口相关管理,实际差距也较小)。

 

总体来说,对于申请高级认证,根据企业的自身状况,确认守法和财务硬指标达标情况、及其他主要差距在于涉软硬件成本投入、执行管理细化度层面。现行一般认证与高级认证的申请条件差距已非常小。

 

失去“一般认证企业”带来哪些实质性影响?

在这次调整过程中,将有较多企业从“一般认证”调整至“常规企业”,那么对企业主要的影响将体现在如下方面。

1)海关通关及涉检平均查验率升高(提高1.5倍左右)。

2)涉及开展保税加工E账册管理的,部分地区将会征收保证金,对企业将产生资金流动影响。

3)涉及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的担保,将不再减少缴纳。

 

企业下调为常规企业后,“培养出来的合规的理念”能否保留下来?

尽管取消一般认证企业,有些企业将面临调整为“常规企业”,但在这些年执行AEO一般认证标准的过程中,部门企业所形成的“合规理念”可能还继续得以保持,包括企业申报中的单证复核规范、内部审计规范、海关法规培训机制、信息系统辅助管理等,那样对企业还是有些益处的。

 

但大部分企业可能随着企业下调后,相关合规管理方式也就随之消失,毕竟没有维护“认证企业荣耀光环”和“海关不定期重认”的压力之后,企业的从简管理、节约开支方式又会显露出来。这也导致好不容易在原来的“认证企业标准”框架之下培养出来的“企业信用管理”,又将付诸东流。


当然,信用管理本身就是希望培育出能够自身认真守法、严格作业的企业,而不是“做出来的信用”的企业。

 

现有“一般认证企业”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

作为企业希望“保留一般认证”的诉求不能达到满足,那么就提前应对。


当前一般认证与高级认证申请的条件差别已非常小!

那么,按现有执行的认证标准和指南,能够真正达到和通过一般认证的企业,大多数稍加改善提升,都可以积极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的。


只是之前较多从A类企业平移的一般认证企业,部分自身并不能达到一般认证企业要求的,就要考虑何去何从!而目前总体来看,全国一般认证企业中多数是业务量较小,及管理不是太规范的企业为主,该部分企业将是后续下调的主体。


所以,作为企业,还是要保持积极的心态来看待本次的调整。

 

对于现有“一般认证企业”(包括:原A类企业过渡后尚未经过认证的企业,或是2015年后申请成为一般认证或经过重认成为一般认证的企业。)面对海关拟调整取消“一般认证企业”的方向,公司应该提前考虑和准备。

1)如果企业自身条件较好和尚可,企业应该尽早着手申请“高级认证企业”准备工作,加强改善,向上够一够,争取在海关过渡期之内直接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一步到位。

2)如果是2015年之后申请AEO一般认证或者经过海关重认的企业,说明之前的条件也已不错,应该积极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

3)如果企业自身条件一般,介于申请高认和放弃成为常规企业之间的,那么就应该做好申请高级认证的可行性评估、投入评估、效益评估,在海关政策公布出台过渡期后,及时再做好决策。如拟可能申请高认的,那么各项作业应该继续保持执行。

4)如果自身条件相对要求较差的,或者业务量较小无意向申请高级认证的,那么在海关正式出台文件前或海关认证前,仍应该继续维持,静待政策出台后再做决定是否放弃,毕竟在过渡期到期之前,企业作为“一般认证企业”,仍旧享受一般认证企业相关政策便利措施。

 

已准备新申请“一般认证企业”的企业应该怎么办?

目前对于正在准备申请“一般认证”的企业,目前将面临一个直接状况,申请一般认证海关是否已暂停受理,是否考虑向海关直接申请高级认证?

 

该问题同上现有认证企业一样,企业仍在申请准备中的,建议做好内部评估,确认申请高级认证的可行性,如具备可行性,则可考虑改变申请准备事项,获得公司内部支持,直接按申请高级认证方向开展。

 

如不想申请高级认证,则应该与属地海关企管部门进行确认海关是否仍受理一般认证,如不受理,则企业内部应考虑终止申请作业。


而从笔者实际工作过程来看,现行较多一般信用企业也已直接着手申请高级认证,毕竟除了硬件设施之外,其他软性作业区别已非常小,另当前规范的关务系统也基本满足了高级认证的要求,所以新申请企业较多也愿意认真改善,直接申请高级认证、一步到位。

 

既来之,则安之!

政策还未落地,且一般认证企业会公布过渡期政策,所以各企业暂时也不用操之过急,当前该办理培训的做好培训工作,该开展内审的继续审核,该推动内部改善的,继续内部改善,同时静待海关进一步的通知或公告,毕竟维持当前信用和企业的海关业务合规等,都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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