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出炉应对措施预案 | 总署公告53号官宣之后(口罩等出口法检)!

时间:2020-04-10     来源:太湖论坛,关务视角    关键词:防疫物资,商检,一诺咨询     浏览量:1375

紧急出炉应对措施预案 | 总署公告53号官宣之后(口罩等出口法检)!

原创 关务视角 太湖.中国海关事务论坛 今天

海关总署公告53号正式发布,官宣,没有疑惑了!也不用纠结了

(口罩等防疫物资11个品名涉及19个商品税号出口,列入出口法检商品范围了,见文末) 

接下来,各环节人员该怎么应对,是重点

下文,从医用非医用,及贸易公司、工厂应对措施,

写了一些看法,行业中的要读读、参考及时筹备...







短期面临现状

这几天准备出口的口罩等防疫物资的,面临急刹车、停摆。

涉及19个税号的医疗物资、非医疗物资,都将纳入检验检疫申报范畴(医疗物资怎么识别,防护口罩呢?当前,也要实施检验)。

工厂、贸易公司面临注册登记、检验申报、质量控制等多重问题小厂、不规范、质量不合格的基本上没有出口之路



//下面重点:

各环节的企业对后面怎么出口,需要紧急应对起来,这是本文重点!

1、关于是否医用物资问题(不能一看“医用物资”,就激动)

*.医用、非医用,都得准备起来!



1)公告中,写到的19个商品税号,“医疗物资”,那么非医用的税号内的物资,按规定就不要了。但,目前税号没有区分,海关实际系统申报时,还是要求提供检验申报,取得回执的,否则无法申报
2)所以非医用的,一样被波及,再没有进一步监管措施出来之前,涉及该税号内的,还是需要按规定做法检申报的。
3)公告中将品名范围比原坊间流传的缩小了,变成11项,这个对于不做医疗物资出口原来担心其他商品波及到,是利好。


2、贸易公司哪些应对措施走起来?

*.贸易公司,赶紧动起来



1)现在已经有货积压,准备出货的,上午申报窗口期(海关系统调整阶段)未申报的,现在只能按后面规定的程序办理了,需要调整心态来面对,抱怨无益!
2)出口该相关物资(不管医用、非医用),都需要及时联络工厂,去当地海关做法检。原则上,出口法定检验商品,由厂商在属地进行报检,属地检验部门根据情况实施检验、签发检验回执,然后贸易公司再去申报)。
3)对于网上采购的、供应商都无法找到真实的,检验申报就无法实施,联络贸易商所在地海关看一下,是否可以由贸易公司代理申报,在贸易商所在地海关实施检验,检验条件不足的,另行沟通检验措施。
4)从小厂采购的,工厂都还没有海关注册、没有检验申报权的,及时通知他们加急办理吧,这个需要时间的
5)涉及客户交期的,及时通知吧。后续涉检了,正常了,也会比以前通关时效降低,短期多个2-3天准备资料报检、检验等,很正常。


3、工厂哪些应对措施走起来?

1.工厂及时看下面这些点



1、还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可先办理备案“加工生产企业)。不管如何,赶紧加急办吧。进出口经营权,需要到市场监督局先去变更经营范围,这个需要几天时间的;然后海关注册登记(涉及到税务、外汇,海关系列的,正常2周的,现在加急办吧,差不多也要1周
2、关于报检申报的注册登记问题。如果现在办理了进出口经营权,然办理海关注册,获得“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核发备案回执,检验申报资质也就有了,但这个申办注册登记过程省不掉。对于之前取得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那么报检资质继续有效
2、检验建议申报。需要厂商申报、厂商申报、厂商申报,怎么办理?有了上面资质没办过,及时去咨询代理报关公司,了解具体要求。正常报检材料包括:
1)发票
2)合同
3)装箱单
4)厂检单
5)包装性能结果单(如果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对照19条大家看下哪些列入,就是必须了,“危包证”)
3、海关下厂检验(抽检)。不是申报了就可以了,海关检验部门会抽检,现场看生产过程、质量检验过程,你的工厂生产质量控制,能满足要求吗?如果达不到,质量控制措施、流程规范、记录赶快准备起来。
4、对于出口防护口罩,现在也难以幸免,一样要准备起来。赶紧和你的出口贸易公司沟通衔接,避免这过程中的无法出口,损失、损失!
5、如果各方便达不到要求,原来以出口为主的,生产规模就要注意了...


4、清单也有了一些变化

原来坊间传言的是19个税号涉及的所有商品,现在正式公告了11个医疗用商品类别(19个商品税号),也别激动!同上

海关系统不能这样识别品名区分,使用该税号的,报检依然准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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