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C沙龙:《海关主动披露新规解读与应用分析》11月6日

时间:2019-11-04     来源:一诺    关键词:TFC沙龙,主动披露,海关事务,法律风险     浏览量:2908

【沙龙背景】

2019年10月17日,海关总署颁布公告2019年第161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于颁布之日起实施。在该公告中明确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3个月内、或漏缴税款50万人民币等,并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海关“不予行政处罚”,该政策对企业主动披露海关违规问题无疑是一“重大利好”。那么具体规定如何?企业如何充分的利用“主动披露”解决企业风险问题?有哪些实际意义?...

而结合当前新的形势与通关政策,作为跨国企业或涉外公司,如何处理和应对海关的违规违法问题,如何充分遵守和利用海关的政策,解决企业的法律风险问题,也具有现实意义...

对此本期特邀知名跨国公司合规经理和一诺咨询运营总监进行现场分享,欢迎相关企业及会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参与交流!


【沙龙大纲】

13:30-16:30专题分享

分享1:海关主动披露政策与161号公告解读(约45分钟)

- 海关“主动披露”政策法规沿革概述

-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违规处罚的规定

- 海关总署2019年161号公告《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解读

- “主动披露涉税违规处罚”的尺度新规定与适用范围

- 跨国企业如何做好主动披露?

分享2:海关主动披露政策的政策悬念与企业考虑 (约45分钟)

- 主动披露的稽查处理程序怎么走?

- 主动披露的海关缉私程序有哪些变化?

- 漏税占应缴纳税款比例10%以下如何理解?

- 海关对于主动披露的处理时间与间接影响?

- 主动披露可能带来的其他法律后果?

分享3:从实际案例角度(原/对比)看如何主动披露? (约40分钟)

- 实际业务中涉税违规行为主要有哪些?

- 如何运用“新主动披露政策”解决违规问题?

- 案例1:归类申报错误下的主动披露(原)

- 案例2:单价申报错误后主动披露解决问题(原)

- 案例3:运保费申报错误主动披露及后果(原)

- 案例4:主动披露带来的走私案件(原)

新政互动交流 (约35分钟)

- 海关涉税违规主动披露适用方式交流

- 跨国公司的关务合规交流


【报名了解】

       联合主办方:苏州一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期分享嘉宾:蒋大为 知名跨国公司/贸易合规经理

                       蒋海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部经理

                       邢玉平   一诺关务咨询/运营总监

参会对象:法务、海关事务部门负责人、负责高管、进出口业务相关人员

参会名额:约25人

沙龙费用:免费,TFC会员单位和AEO客户优先

报名途径:邮件: service01@sz-enuo.com


近期学习安排,欢迎预约!

--《海关稽查与进出口风险、非贸支付与海关特许权》  11/14 ~15

--《HS商品归类专题解析与实例讲解》-机电类与化工类  11/21~22

-- TFC沙龙:《海关主动披露新规解读与应用分析》 11月6日

-- TFC 年度峰会 (12月)


备注:

1,加入TFC“太湖.中国海关事务论坛”培训版会员,可享受更综合、更优惠的学习。8800元/年含12次原创精讲线下培训,欢迎了解!

2,欢迎邮件索取感兴趣的课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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